安阳市教育基金会印鉴管理使用制度
更新时间:2024-06-25 关注:8469
安阳市教育基金会印鉴管理使用制度
(2009年3月19日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)
一、印鉴保管
1、安阳市教育基金会印鉴包括: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”、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”、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财务专用章”和理事长印鉴。
2、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”、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”和理事长印鉴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;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财务专用章”由主管会计负责保管。
3、印鉴管理人员对印鉴要严格保管,未经有关领导同意,不准携带印鉴外出,不得由他人代管。
二、印鉴使用
1、加盖印鉴时,印鉴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审阅内容,严格核查用章依据,符合规定,方可使用。
2、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”印鉴使用范围:基金会发文,以基金会名义报送的材料、汇报、请示、报告、报表、发出的公函、出具的证明、会领导授权使用的事项等。基金会印鉴的使用须由秘书长同意,办公室主任批准。
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”印鉴使用范围:基金会办公室发文,以基金会办公室名义报送的材料、汇报、请示、报告、报表、发出的公函、出具的证明、办公室主任授权使用的事项等。办公室印鉴的使用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。
“安阳市教育基金会财务专用章”印鉴使用范围:各种财务报表、支票、账单等。财务印鉴的使用须经主管会计审核同意。
使用理事长印鉴,须经理事长同意,办公室主任批准。
3、印鉴管理人员要严守纪律,如因事外出,不得擅自将印鉴交他人管理,应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。
2009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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